這是一個正義思辨的議題。
試問,士兵奉命上戰場殺敵,有否法律與良知的衝突呢?如果沒有,那麼雙方的士兵都不是無辜的人了,而且也都死有餘辜?!
所以說,道德良知的說法,根本就是站不住腳的,唱高調而已。別忘了,人類的私心永遠是個人處事最高指導原則,否則就世界太平了。
以文中東德士兵槍殺叛逃無辜民眾的做法:從執行任務的角度來看,不但沒有錯,而且還值得嘉許。錯只錯在東德是被西德統一了!如果情勢是反轉的,請問,那些士兵最終還會有罪嗎?
再者,如果你正面臨著,若不殺人,有人就會殺了你的抉擇,你是選擇殺,或是不殺呢?
答案就很清楚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