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戍守北竿時期,某次深夜,排哨據點回報大陸漁船進入警戒水域,差百公尺就快靠岸,也無懼於據點50機槍的驅離射擊(規定不能對著船打,打死人要賠錢…)。
據點班排長都拿它沒辦法,眼睜睜看著漁船乎遠乎近的挑釁….(沒有處理的話,壁山師部的戰情官會威脅加狂罵…)
我隨即著裝,駕著吉普車火速趕到,不說二話的操起機槍朝著船邊瞄準,瘋狂掃射這擾我睡眠的傢伙。不久,傳令從觀察的望遠鏡中傳來傳漁船左舷幾乎被我打爛的訊息,並告知漁船正以飛快速度,逃之夭夭中…
這是只有主官可以做的決策,我當然也不必親臨現場,但我必須身先士卒,親身示範才可,否則往後別想睡個好覺…
至於這船為何要如此涉險呢?
其實他們只是在外海丟包(一種交易方式),但是卻侵犯我們的警戒區域,而遭到我據點以機槍警告驅離。或許因此心生不爽,而進一步挑釁而已。
這種事幾乎天天發生,大陸漁民也只是正在與我們北竿漁民做生意。而我們,也是職責所在。
或許你有所不知,我北竿千百軍民的伙食,幾乎皆來自對岸的供應…